本帖最后由 郭国汀 于 4/11/2013 04:45 编辑
逸明兄:
非常感谢你专文批上海流氓,但中共当权集团整体皆流氓也.你的文笔不错,在大陆勇于表达,直指中共专暴政要害更令我敬佩,你对力虹的力赞,是独立笔会会员中的唯一,仅此一项便足以令你骄傲!
日前我严厉批评刘路,可能他是你的同仁故你180度转向,对我发起了攻击.然而我断言你并不了解情况,更不了解实质,建议你先在博讯郭国汀律师专栏内将我与刘路论战的全部文论看一遍再下结论不迟.我之所以不公开反驳你指控我争权夺利,是因为我发现你是个有良知的作家,而且你不了解全部情事真相, 更因为我认为你很可能成为真正的中国知识分子.如果你在全面了解事实后,仍持原见.届时我很乐意公开与您讨论刘路与人权律师及任何民运重大事项.
最后,再次感谢您关注本律师.
顺颂桌安!
郭国汀
2007年3月13日
郭兄:
你老人家最大的毛病是自恋,其程度已经达到病态,这是老路一直以来不愿意跟你计较的主要原因。作为律师,你应该具备起码的逻辑常识,但是你认真看看你写的那些东西,有起码的逻辑么?你不知道多少次认定老路是特务,最大的嫌疑就是康平曾经诽谤过你,而老路很可能是康平,所以老路非常可能是特务。就算康平诽谤过你,康平就一定是特务么?只有特务才能诽谤你么?这里面的逻辑关系在哪里?老路为什么就是康平?为什么非要老路发誓才能证明老路不是康平?你这是什么逻辑?你有凭什么具有这种权利?这种逻辑错误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老路一笑了之,发生在你郭大律师身上,你让老路怎么想?
法律人都知道,要认定某个事实,作出某种结论,需要证据,证据分两类,一曰直接证据。就是单凭该证据可以证明事实,比如,认定老路是特务这个事实,郭兄找到了老路在安全局的工作证,或者穿警服的照片,或者老路的安全局同事的证言,这些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老路拿不出推翻这些证据的理由,则基本可以认定老路是特务。第二类是间接证据,就是郭兄出示一组证据,这些证据组成一个证据链条,环环相扣,得出老路就是特务的结论,如果有一个环节不能落实,那么就推不出老路是特务的结论。你郭大律师铁口直断老路是特务,什么时候拿出符合逻辑的证据来了?作为法律人,你这算不算诽谤?老路什么时候跟你计较过?
说到刘逸明的文章,我当然不完全赞同他对你的评价,但是他对严正学案件的分析,远比你这个大律师要客观公正的多,如果你有不服,你完全可以从逻辑上反驳他,而且就法学而言,本来就该你占优势,你怕什么?你认为只用一句胡说八道就可以交代过去么?
说到这里,我想最后说一句,就是因为我了解你是个正直的人,一个有才华的律师,一个有政治抱负和理想的知识分子,我才跟你解释这一切,我并无诋毁和诽谤你的任何意思,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发表那些东西纯粹是因为有人挑衅,不得已而为之。我相信,如果你遭到我这样的对待,帮人做了案子,取得了成果,还被人侮辱诽谤,你老人家早就火冒三丈,大战三百回合了。
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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